校内各单位:
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精神,学校对2020年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,印发了《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》。经2020年第2次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,对政策调整后符合基本条件的拟申报人员补充开展2020年职称评审科研水平同行专家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(一)因出国访学经历不再作为正高级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,而符合教授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;
(二)申报高级职称的党务干部。
此人员范围之外者,不予受理。
二、时间安排
从即日起至11月8日下午6:00,各单位向人事处汇总报送本单位补充科研成果评价的各类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科研成果时限
鉴于今年4月我校已开展科研成果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(提交鉴定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),本次补充开展的同行专家评价,申请人提交鉴定的科研成果应为2020年3月31日前发表(出版)。
四、送审要求
(一)材料要求
所选科研成果代表作如是论文,应是独立或第一作者;如是专著(教材),应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主编(需撰写1/3以上的章节)。
(二)送审材料项目
1.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代表作,正常晋升的提供2篇(部)、破格晋升的提供3篇。专著、论文均须提供扫描电子版,包括刊物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版权页和本人论文、著作的全文。
2.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目录、教学科研工作小结(800字以内)(电子版)。
3.《西南政法大学代表作鉴定意见表》(见附件,电子版)。
4.《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代表作同行评议送审清单》(见附件,个人填写、二级单位汇总提交电子版)。
5.《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代表作同行评议材料登记表》(限申报正高人员填写,见附件,电子版)。
6.特别提醒:申报人员提交电子文件夹,文件名为**学院+姓名(申报正高或副高),内含:
(1)科研成果代表作
(2)教学科研成果目录和工作小结
(3)代表作鉴定意见表
(4)科研成果代表作同行评议送审清单
(5)科研成果代表作同行评议材料登记表
申报人员将电子文件夹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工作人员,由二级单位报人事处师资科。
五、科研成果评审费
鉴于本次参评人员属首次提交申报别职称成果评价,此次专家评审费由学校支付。
六、评价结果的运用
评价结果达到职称申报要求的,有效期为3年(当年起算,即2020年-2022年有效)。教学或科研水平评议结果未通过者,不进入评审程序。
联系人:朱老师、王老师
联系电话:023-67258279
电子邮箱:769276936@qq.com
特此通知